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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晉獨家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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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微这一生,只有三十年,算不上长,刚好半辈子。

    这半辈子,她竭尽全力的爱过一个人。

    十五岁,成了向微人生的分界点,明与暗,罪与善,同行与追逐。十五岁之前,她的世界有楚煜;十五岁之后,她的世界只有黑白,罪恶和追逐。

    爱情里,最难能可贵的,就是青梅竹马。

    在向微的认知里,她是青梅,楚煜是竹马。只可惜,竹马,不是她的竹马,而最后,青梅也渐渐枯萎了。

    但她又是幸运的,她的生命里出现过一个这样的人,这个人,让她倾其所有,让她穷尽一生,也让她赴汤蹈火。

    这个人,见过她所有的端庄矜贵,也见过她所有的不修边幅,见过她做过的所有蠢事,甚至,她被父亲的小皮鞭抽得皮开肉绽的模样也被他尽数瞧了去。即使,竹马成了别人的竹马,他也曾真真切切的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所留下的痕迹,一生都不曾磨灭。

    向微跟楚煜,得从穿开裆裤的时候说起。

    大院里的孩子,也是分门系派别的。

    楚煜是楚家的独苗,打从一落地,就是含着金钥匙的,楚家的人,也自然是将他捧在手掌心的。

    可大院里的人就不一样了,大院里的孩子也不一样,他们并不知道,这位楚家少爷,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招惹的。

    但小孩子嬉闹玩耍,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楚煜也是被惯坏了,性子痞,又一身匪气,凡是都喜欢争个输赢,免不了小打小闹,楚家的人,心疼归心疼,却也不好说什么。

    那时候,楚景致是大院里最位高权重的人,他半生戎马,战功赫赫。大院里的人,妒忌得红了眼,可终归惧怕他的权势,更别说得罪了。

    大院里的人得罪不起楚景致,更得罪不起他的儿子。

    凡是有点儿眼力劲儿的,都嘱咐自家孩子不要跟楚家少爷嬉闹玩耍,但小孩子,哪有那么多心思,大人的话,听了就忘了,更何况,在斗蛐蛐、捉迷藏、掏鸟蛋这些童年趣事跟前,大人的嘱咐,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该一起玩的,还是一起玩。

    有一回啊,一个年长的孩子跟楚煜起了争执,几番推推搡搡,终归没忍住,就把楚家少爷的门牙揍掉了一颗。楚煜这小孩儿,性子是痞,匪气也有,但又是最喜漂亮、最喜面儿的,少了颗门牙,哭哭闹闹大半个月,又不肯出门,可把楚家人心疼坏了,言语间,多少也是有些不满的。

    楚家的老太太啊,那可是疼孙儿疼到命里了。

    那个年长的孩子啊,被大人狠狠揍了一顿,哭声响彻整个大院。从此后,年长的孩子就被大院的人当成教育自家小孩的例子,“离楚家少爷远点儿”这事,就又被常挂在嘴边了。

    大院里的人,日日给自家孩子念叨,面对大人的再三嘱咐,小孩子单纯的心思也就不那么单纯了。

    从那以后,大院里的孩子就都不肯跟楚煜玩了,并且眼神轻蔑的叫他讨厌鬼,楚煜不再开口说话,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孤独,甚至有些自闭。大多数时候,他都痛恨父亲至高无上的权利。

    向微就是在那时走进楚煜视线里的。

    她那时,只有三岁。

    她说:“煜哥哥,你愿意跟我一起玩吗?”

    她艳羡孩子间的嬉闹玩耍,但她的父母,思想甚是传统,从不允许她出去野,出去疯。他们常说,女孩子,就得有女孩子的样子,端庄、矜贵,她是个听话的女儿,所以,她从不跟大院里的孩子一起玩。

    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知道楚煜是所有孩子中的佼佼者。

    大院里的房子,有两层楼,青砖黛瓦砌成的。

    向微常常趴在小阁楼的窗户边儿上偷偷瞧他。

    只一眼,她就知道,是他。

    那一眼,便是万年。

    三岁时的倾心,延续至生命的尽头。

    一开始,楚煜对她的示好置若罔闻。

    渐渐地,他成了一座孤岛,与世隔绝的孤岛。

    但向微并没有气馁,她是知道他的傲气骨的。

    他越是傲,她就越喜欢。

    她想着法儿的黏着他,不惜一切代价地哄他开心,她不再是端庄矜贵的小公主了。

    他也不再是一座孤岛,这座孤岛上,还有只萤火虫,那是仅存的一束微光。

    从那以后,向微跟楚煜,就成了一个门系派别的了。

    胡作非为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短短数日,她从前的端庄矜贵尽数褪去,成了大院里最野的丫头,一身匪气,也像是从楚煜身上沾染来的。

    向微的野,得从吓唬大院里的孩子说起。

    大院里有颗大榕树,一到夏天,枝繁叶茂,虫子自然也多,在树底下乘凉时,常常落下来几个,软软的一团,慢慢的蠕动着,大院里的孩子,最怕这个了。

    但她却一点儿也不怕,反而寻来了竹竿儿,在大榕树下胡乱翻搅一番,榕树叶落了一地,毛毛虫也不少,她专挑拣几个胖嘟嘟的,丢到小孩儿的脖子里;亦或是从肥沃的土壤里寻来的胖蚯蚓丢进小孩儿的裤兜里。

    大院里的孩子都被吓得魂飞魄散,哭得撕心裂肺的,大人心疼孩子,咽不下这口气,就拉着孩子到向家去讨个说法。

    向家啊,可不像楚家,向家只是大院里的一户普通人家,谈不上什么权势不权势的。

    最开始,向微的父亲只是嗔怪她,后来,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了,父亲大怒,抽下腰间的皮带就开始狠狠地抽她,小皮鞭抽到身上,要命的疼,但她却硬生生忍着,一声不吭。

    小皮鞭离身后,父亲坐在沙发上闷头抽烟,她就跪在客厅里,一跪就是一下午。

    父亲上楼后,她就又一溜烟儿的跑了,跑到楚家小楼里,趴在梁韵歌怀里哭。

    梁韵歌是大院里出了名的美人坯子,人也温柔得不像话,她疼向微,就跟疼亲生女儿似的,梁韵歌给她上药,又给她煮馄饨。

    楚煜在旁边瞧着,总是恨得牙痒痒。他的母亲啊,把爱分给了这个小女孩。

    毛毛虫、胖蚯蚓这些小把戏,玩得多了,兴致自然就淡了。

    向微跟楚煜,不再把眼光局限于大院内了。

    大院门口的岗哨成了他们捉弄的新宠。

    在大多数人眼里,岗哨是庄严而神圣的。无论严寒酷暑,还是日晒雨淋,他们总是站得笔直,像一棵树;他们日夜站岗放哨,保护着大院的安全。

    但小孩子,哪懂得这些。

    他们乐此不疲的替岗哨挠痒痒,人都是怕痒的,站的也就不那么笔直了,挠痒痒挠腻了,又拿着水彩笔在岗哨的脸上画猫画狗,画鱼画鸟。

    他们成了小画家,窃喜且贪恋。

    但好景不长,他们的杰作很快就被发现了。

    那天,向微的父亲从军绿色的小卡车上下来,就看见自家女儿在岗哨的脸上画猫咪的胡子,父亲怒喝一声,她吓得手都在哆嗦。

    父亲的脸色比往日更加阴沉,他几步走来,拽着她的小辫儿往院里拖,她挣扎反抗,父亲就抽下腰间的皮带抽她,抽了一路。

    楚煜连忙跑回家,央求最疼他的奶奶去向家求情。

    但奶奶拒绝了,奶奶说,这是别人的家务事,她不能插手。

    楚煜心急如焚,但也只能在自家小楼里等着。

    他笃定的相信,向微一定会来。

    但那天,向微没有出现,她被父亲的小皮鞭抽得卧床不起,疼得整宿都没睡。

    楚煜也没睡着,次日清晨,他去向家看她,他给她带了好多甜点。

    薄唇未启,向微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那是楚煜第一次见她哭。

    她躺在床上,一边吃甜点,一边哭。

    她吃完了,抬起头,泪眼汪汪的说:“煜哥哥,等我长大了,我要嫁给你。”

    他眯着眼笑,脸颊有些许鲜见的微红,却至始至终没有回应。

    他眸眼里绽放光芒的那一刻,他就成了她的信仰,永生永世的信仰。

    那顿小皮鞭过后,向微的确安分守己了一段日子,身上的伤一好,反倒更加肆意张扬了,父母的看管也越发严了。

    向微跟楚煜只能把眼光重新放回大院内。

    三月初春一过,大榕树开枝散叶,不少鸟儿栖息在大榕树上,鸟儿衔泥筑巢,安家落户,春天一过,就是掏鸟蛋的最佳时节了。

    大榕树已经活了百年,枝桠繁茂,一路伸展到二楼的小阁楼。

    向微跟楚煜就顺着这根枝桠钻进大榕树里,四处寻找鸟巢,鸟巢找到了,也不做别的,就攀在树枝上细细的看,兴许是鸟儿娇羞,躲进巢里,只余两只眼睛圆碌碌的转,鸟儿出去觅食,巢里就只剩下鸟蛋了,小小的一颗,淡绿色的外壳。

    他们啊,也有不小心失手的时候,鸟巢和鸟蛋尽数落地,碎了一地,觅食的鸟儿归来,叽叽喳喳的叫。

    鸟儿叫,向微就趴在小阁楼里哭。

    楚煜就跟变魔法似的,从兜里掏出根老冰棍,撕开,喂到她嘴里,又耐着性子哄她,一根老冰棍下肚,打碎鸟巢的事儿,也就被抛诸于脑后了。

    夏天,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

    但向微跟楚煜,总能寻到避暑的地儿。

    入了夜,大人们都困觉了,他们便从床上爬起来,偷偷摸到小阁楼,顺着枝桠钻进大榕树里,还带着些白天舍不得吃的珍贵玩意儿,有老冰棍、西瓜糖、爆米花、巧克力。

    巧克力啊,因为攒得日子久了,都有些融了。

    他们坐在大榕树的树干上谈天说地,说到趣事儿,就抿着唇轻声笑。有时候,一坐就是一宿啊,东方泛起丝鱼肚白,才又偷偷潜回家里。

    大院里,除了大榕树是消磨时光的好地方外,还有夜晚的屋顶。

    他们沿着大榕树的枝桠,溜到屋顶,从东廊走到西廊,手里捏着根老冰棍,在屋脊处坐下来,把老冰棍叼在嘴里,摸着圆滚滚的肚皮看月亮。

    那时候的月亮,又圆又亮,老冰棍啊,也还是从前的味道。

    他们也有调皮的时候呢。

    沿着屋脊走啊跳啊,青黑色的瓦片碎了一块又一块,有的留在屋脊处,有的落到院子里,大人们见了,疑心几句,他们便猫着身子藏起来。

    一到下雨天,家家户户都拿着陶瓷盆儿接雨水,噼里啪啦的。

    向微跟楚煜,就躲在小阁楼里捂着嘴笑。

    这一晃啊,就到了十来岁。

    书也念到初中了,父母看管得不太紧了,但他们的玩心,只增不减。

    放学的铃声一响,抓着早已收拾妥当的书包冲出教室,跳上自行车的后座,楚煜载着她,一路疾风,奔到附近的农田。

    秋天的时候,庄稼人割了秧苗,田里的泥鳅啊,鲫鱼啊,藏了一水坑呢。

    自行车撂到旁边,踢掉鞋子,连裤腿都来不及挽,就扑通扑通的跳进泥田里。

    一开始玩的时候,多少是有些分寸的,兴趣浓郁时,分寸也就都忘了,在泥田里追逐嬉闹,抓了稀泥抹到彼此的身上和脸上。

    从泥田出来时,浑身上下啊,就剩两只眼睛是干净的了。

    这一回去,就又是一顿小皮鞭了。

    但向微再也没有哭过鼻子。

    她说她要嫁给楚煜,他也从未回应过。

    十五岁的夏季,格外热,他们爱上了游泳。

    蓉城有条河流,叫府南河,横贯整座城市的东北,是游泳的好去处。

    他们读的学校在城南,一放了学,自行车穿过大街小巷,铃铛滴溜溜的响,到了城北,才又静下来,沿着府南河的流向,就到了郊区,那里人少。

    撂倒自行车,再把肩上的书包扔进筐里,纵身一跃,钻进水里,河面上起了水花,四处飘溅,岸上的自行车轴承咕噜噜的转......

    他们在水里游来游去,跟欢快的鱼儿似的。

    太阳西沉,他们游得累了,也到了归家的时候,上了岸,从书包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干净衣服换上,才又骑着自行车回到大院里。

    彼时,天已经暗透了。归了家,他们就打着补课,泡图书馆的幌子搪塞,但大人们似乎永远都能找到些说辞,一边嗔怪着,一边从厨房里端出热乎乎的饭菜,还不忘嘱咐多吃些。

    他们一边心虚的扒饭一边暗自抱怨,抱怨父母管得太宽了,也抱怨上学,抱怨没有自由。

    这就是青春啊,十五岁,年少最叛逆的年纪。

    逃学,混社会,抢地盘,收保护费似乎成了整个青春期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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