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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澳门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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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并在进行走私贸易的同时进行掠卖人口的罪恶勾当。

    葡萄牙人在广州“其留怀远驿者,益掠买良民”,他们还“招诱亡命,略买子女,出没纵横,民受其害”,甚至“掠买小儿,炙食之。”强大的明朝采取了强硬措施应对这些奴隶贩子的掠夺行为,在新会西草湾大败葡萄牙人后把他们赶出了广东。

    只不过由于没有斩草除根导致葡萄牙人流窜到了浙江宁波后继续胡作非为,和绝大多数的盗贼只抢劫金银不同,他们一次夜袭宁波附近的村庄之后不光把十几家农民的住宅洗劫一空,同时还抢走了他们的妻子和孩子,并将所有反抗的人全部杀死。

    口说无凭,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英国人博克隆的记载看出来:“早在一五一九年时葡萄牙人即被控告拐带儿童(其中很多出身于名门)至印度卖作奴隶……这些明朝奴隶及家仆们大部分是当他们年幼时就被骗子从村里拐出来卖给葡萄牙人……被拐小孩的平均售价为12两至16两银子,他们大部分是广东人。”

    然而到达嘉靖三十六年的葡萄牙人进居澳门之后至19世纪中期以前,葡萄牙人可以说是已经把澳门变成了掠卖人口的中转基地,而这一时期的中国苦力贸易是以“澳门为中心”进行的,其掠卖人口的活动更加频繁。

    对于葡萄牙人的这种野蛮的做法,明朝曾经多次下令禁止贩卖人口,万历四十二年(一六一四年)规定:“禁买人口,凡新旧夷商不许收买唐人子女,倘有故违举觉而估怯不法者,按名追究,仍治以罪。”

    即便是以懦弱无能**至极的清乾隆十四年(一七四九年)时也曾下令:“禁卖贩子女。凡在澳华夷贩卖子女者,照乾隆九年详定之例,分别究拟。”

    只不过随着十八世纪末以后随着开发美洲殖民地的需要,他们在澳门变本加厉地发展苦力贸易。嘉庆十五年(一八一零年)中葡萄牙人从澳门掠去几百名苦力,在运往巴西种茶后不久全部死亡。

    实际上不光是葡萄牙在进行这种转卖奴隶的行为,早在明崇祯年间英国人也就同时开始“争澳之利”,英国商人已开始参与澳门的鸦片贸易和苦力贸易,马来半岛的槟榔屿是英国殖民者掠买华工最早的地点之一。

    自一七八五年槟榔屿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殖民地之后,该处的总督便连年通过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代表招雇中国工匠和农夫并用公司的船只送往槟城。一八零五年槟榔屿总督又在粤招雇华工,工人们在澳门集中用葡萄牙船只装运到槟城,然后换船去西印度群岛。在以后的十多年中不断有华工,或五六百人或1000余人从澳门输送出口往槟城和一八一九年英国占领的新加坡西处地方。

    到了19世纪初期被英国殖民者贩卖的华工足迹已不仅仅遍布东南亚地区而且遍及世界各地,在一八一四年法国皇帝拿破仑战败后,被英国人流放到大西洋中的孤岛圣海伦娜岛后,那时该岛上已有被掠卖去的中国劳工,并且自一八一二年起3年间,每年都有300多名中国苦力到达该岛。

    在鸦片战争前的明清朝廷是禁止中国劳工出国的,只不过同禁止鸦片走私贸易一样葡、英等国商人起初只能偷偷摸摸地进行运送,而在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殖民国家从中国掠卖人口的活动急剧发展,并于一八五零年至一八七五年间达到了**。

    战败的清廷此时已沦为半殖民地以至于禁止贩卖人口的禁令名存实亡,于是澳门港的苦力贸易活动更加猖獗,特别是在咸丰二年(一八五二年)厦门人民开展了反抗掠卖人口的斗争之后澳门便成为清廷最大的苦力出口港。

    苦力贸易更使澳门商业迅速畸形发展以至于大批专门在贩卖苦力生意中投机取利的各国商人涌至澳门,他们公开设立了“招工机构”来从事这桩罪恶买卖。

    据广州英国领事馆通事梅辉立估计在一八六五年时澳门有8至10家招工馆(也叫猪仔馆),而在一八六六年增加至35-40家,后来到了一八七三年的时候已发展到了300多家,而经营苦力贸易的商人达三四万人之多。

    同年古巴和南美几个沿海国家相继在澳门设立了5个代理机构,分别“代表这些国家内务商业团体的利益,从澳门装船出洋的苦力就是运往这些商业团体的,他们收到苦力之后再转手卖给肯出最高价钱的主顾。”这些澳门的代理机构“把招工业务分包给他们雇佣的中国土著人口贩子或苦力经纪人。”这样过去的非法偷运就变成了“合法招工”,被掠卖的苦力变成了“自由移民。”从此,贩卖人口贸易活动更加肆无忌惮,数目以数十万计。

    根据葡萄牙官方公布,从咸丰六年到同治十二年(1856-1873年)的17年间,从澳门港运往古巴秘鲁的苦力就有二十八万多人,要知道葡萄牙政府官方公布的数字可能是已经大大缩小了的数字。

    而澳门的“猪仔馆”则被葡萄牙人称之为“巴拉坑”,可以说是收买、囚禁和转卖苦力的集中营,是苦力惨遭迫害的活地狱。“猪仔馆”受澳葡官员直接操纵,并得到各国领事的庇护,高墙铁栅,警卫森严。他们雇佣大批流氓打手对付苦力反抗。其中还豢养着一批“匪徒”,散布于珠江三角洲以及江、浙、闽、粤沿海地带,甚至深入到湖北、湖南等内地,以各种各样的野蛮方法将乡民诱骗绑架到澳门“猪仔馆。”

    这些人有的以介绍职业为名;有的以“游博”、“货财”或吃喝玩乐为诱饵进行拐骗村民,更有的采用下蒙汗药、讹诈索欠等卑劣手段,或者干脆“乘人不觉,用棍击颈背,使人昏迷倒地,即系缚手足,用船载出,大担重价,卖与外洋。”正可谓“髡钳械梏,转贩他国。”这种苦力贸易的野蛮性可见一斑。

    大致的说来从澳门出洋的苦力来源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广东经常发生的宗族械斗中的俘虏(内斗后捉到对方的人就卖给这些人);而第二类是沿海地区横遭绑架的农民和渔民,他们大多数是被澳门来的拐匪所操纵的快船绑走的(也就是哄骗,绑架);第三类是被浪荡于市井的苦力贸易商行代理人或者他们的暗线所勾引进行赌博的人,这些人十赌九输后一旦输光,按照中国赌博负债的特殊规矩输家必须以身抵债。当然这些被拐掠来的苦力中除了成千上万的农民、渔民外,还有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教师和学生,更令人发指的是妇女儿童也是这些苦力贸易的对象。

    这些大量无辜的平民百姓遭拐骗为苦力后被囚禁在澳门大三巴街、华旺街、白马巷、海湾街、善静路和沙兰仔等地的“猪仔馆”里犹如囚犯一样过着非人的生活,一位名叫叶福君的华工控诉说:“猪仔行甚深,凡打人时,恐其大声呼喊,外人闻知,猪仔头乱打锣鼓,烧爆竹,以掩人耳目,故虽打死,亦无人知。

    说是无人知,可是从小就生活在珠海市的市民们即便没有亲眼见到,可是也在年幼十分听过祖辈老人的警告,毕竟生活在这种外人猖獗到绑架来贩卖人口地步的国度里,要是自身再不注意一点,那么等到自家孩童被人拐走卖去做了奴隶,恐怕全家老少的脸上也不会再出现一丝笑颜,如此之下又怎能不惹得人们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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